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三农”问题始终关系着整个国家发展稳定的全局。十一届三中全会实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伟大实践以来,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人均纯收入从
134元增加到
4140多元,贫困人口从
2.5亿减少到
1479万,农村饮水和水利、公路、电网等方面的建设突飞猛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费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接连实施。
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将目光聚焦“三农”,审时度势作出新的调整,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份具有坚实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文件,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细细解读,有以下十大可读点。
一、允许农民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设等规模经营主体。
二、允许农民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
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你们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三、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融资
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设开展信用合作。
四、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五、推进户籍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
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和管理体制创新。
六、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机制
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加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依法探索省直接管县(市)的体制。
七、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须尽快惠及全体农民
要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关系广大农民幸福安康,必须尽快惠及全体农民。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集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
八、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同农民的关系。
九、建立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安全审查机制
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提高出口优势产品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引导外商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开展对外农业合作,培育农业跨国经营企业,逐步建立农产品国际产销加工储运体系。
十、反对利用宗教宗族干预农村公共事物
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物。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坚决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这些支农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必将为农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亿万农民生活必将越来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