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
日上午,水利部在京组织召开《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审查会,水利部副总工庞进武主持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财政部农业司,国家审计署信息办,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国科司、水利信息中心及七大流域机构有关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
40
余人。
会议听取了关于《定额标准》编制工作和《定额标准》内容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与会专家和代表认为《定额标准》编制工作自
2006
年
8
月
22
日启动以来,历时两年,进行了大量调查和深入研究,经过了反复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工作扎实,资料翔实,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编制工作科学合理。专家同时指出《定额标准》编制工作的开展具有创新性,有利于规范资金渠道,有利于细化项目预算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对于支撑水利信息化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组一致同意《定额标准》通过审查。建议尽快颁布实施,并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利于更好地保证水利信息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促进信息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实现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规范化管理。
据了解,截至
2006
年底,水利部七个流域管理机构水利信息系统,不包括水文等信息采集部分和为企业、科研单位服务的信息系统,固定资产已达到
126082.68
万元。这些系统的运行为解决四大水问题,支撑民生水利,提高水行政办公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支撑这些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得不到保证,这不仅导致大量水利信息系统得不到正常的运行维护,效益衰减,而且给水利现代化的进程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定额标准》的出台必将推动水利信息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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