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功能区水质状况
四月份共监测地表水重点水功能区
99处,其中有
18处河干。在
81处有水的水功能区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水标准的
7处,
Ⅱ类的
16处,
Ⅲ类的
25处,Ⅳ类的
3处,
Ⅴ类的
1处,劣
Ⅴ类的
29处;达到区划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
40处,占
49%,未达标
41处,占
51%。
保护区:在监测的
10处保护区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标准的
2处,
Ⅱ类的
1处,
Ⅲ类的
4处,劣
Ⅴ类的
3处。达到区划水质目标的
3处,占
30%,未达标的
7处,占
70%。
保留区:在监测的
5处保留区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水标准的
1处,
Ⅱ类的
2处,
Ⅲ类的
2处。全部达到区划水质目标。
缓冲区:在监测的
17处缓冲区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水标准的
2处,
Ⅱ类的
2处,
Ⅲ类的
3处,劣
Ⅴ类的
10处。达到区划水质目标的
7处,占
41%,未达标的
10处,占
59%。
饮用水源区:在监测的
24处饮用水源区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水标准的
2处,
Ⅱ类的
9处,
Ⅲ类的
9处,
Ⅳ类的
2处,劣
Ⅴ类的
2处,达到或优于
Ⅲ类水质标准的占
83%。在劣于
Ⅲ类水质标准的饮用水源区中,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目前尚未供居民饮用。
工业用水区:在监测的
8处工业用水区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
Ⅱ类水标准的
1处,
Ⅲ类的
1处,Ⅴ类的
1处,劣
Ⅴ类的
5处。达到区划水质目标的
2处,占
25%,未达标的
6处,占
75%。
农业用水区:在监测的
17处农业用水区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
Ⅱ类水标准的
1处,
Ⅲ类的
6处,Ⅳ类的
1处,劣
Ⅴ类的
9处。达到区划水质目标的
7处,占
41%,未达标的
10处,占
59%。
二、城市供水水库水质状况
四月份,岗南、黄壁庄、西大洋、大浪淀、桃林口、石河、洋河、陡河
8处城市供水水库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
Ⅲ类水标准。按照富营养化程度评价,各城市供水水库均呈中度富营养状态,分值在
60.0~
80.0之间。
三、水量水质状况
山区四月份监测总水量
26.
6
亿立方米
,其中
I
~
III
类水占总水量的
97.3
%;Ⅳ类水占
0.2%;劣
V
类水占
2.5%。
23
座大中型水库蓄水
23.0亿立方米,
22座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
Ⅲ类水标准;
1座为劣
V
类(庙宫水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
山区入平原区水量
2.99亿立方米。受沿途城镇排污影响,平原河道水环境污染依然很严重。
白洋淀
蓄水量
1.13亿立方米,为劣
V
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
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
;衡水湖蓄水量
0.94亿立方米,为Ⅳ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
硫化物、高锰酸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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