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3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
2011〕
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是省水利厅直属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省局机关在石家庄市,下属
10个直属局分驻我省
10个设区市,有
135个水文站分布在全省的主要河道、水库旁边。主要职责是
: 承担全省地表水水量、水质监测,地下水监测,水文情报预报,土壤墒情预测预报,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预测,水文分析与计算等任务。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水工程建设管理、水环境监测与修复、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4. 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2名,条件为普通类全日制
2013届毕业生。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
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二:《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13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
1
.报名时间:
2013年
4
月
15日
9
时
00分
-21日
17时
00分。
2.
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要通过银行交纳、转帐(
6283660039140336,李丹,中国建设银行)或者现场(省水文局
209室,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
85号)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交费后一律不退。
交费时间截至
2013年
4
月
22日
17
时,请缴纳费用的考生保管好银行缴费凭证原件。
3.
现场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2013
年
5月
10日
,通过网上初审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到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
85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银行缴费凭证原件,
5张近期同底
1寸免冠照片。审查通过发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
2013年
5月
11日上午
8时
30分—
11时
30分。考生的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相同,包括:语文(
100分)、数学(
100分)、英语(
100分)、逻辑(
70分)、计算机应用(
70分)五门课程,满分
44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辅导材料,不举办培训班。
3.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公布。笔试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每个岗位
3: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获得博士学位的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
5月
12日,在河北水利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
5月
13日上午
8:
30开始面试,地点在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机关。
2.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总成绩合成。按百分制计分,以笔试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各按
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
=(笔试成绩
/4.4+面试成绩)
/2],计算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
1:
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
2013年
5月
13日下午在河北水利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2013年
5月
14日
7时
30分,参加体检人员到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
85号(省水文局)集合,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再次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水利网及我单位显著位置公示
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0311-85696571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3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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